為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2022年9月以來,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等8個部門聚焦醫療美容行業突出問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從嚴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截至目前,寧波市共行政立案查處148件,辦結124件,罰沒款339萬元,刑事立案2起。2月14日,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將查辦的10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寧波鄞州茉翎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醫療廣告案
2022年4月18日,鄞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寧波鄞州茉翎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從2022年4月1日起在其電商平臺頁面上宣傳含有“醫美M22光子嫩膚全模式3次 直播講解M22新一代光子嫩膚全模式3次淡斑祛痘印祛黃提亮美白”等字樣的內容;直播中主播宣傳“做完M22肉眼可見立刻白了一個度,你問我說,那M22做幾次可以肉眼可見效果,我可以明確告訴大家,M22做1次你就可以肉眼可見效果了”等宣稱醫療功效的斷言或保證用語。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構成發布醫療廣告對功效進行斷言或保證的違法廣告行為。2022年9月9日,鄞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停止發布該醫療廣告的直播、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奉化江口玲玲美容院虛假宣傳案
2022年5月30日,奉化區市場監管局對奉化江口玲玲美容院的經營場所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在店內玻璃櫥窗和展板宣傳“中國質量承諾 誠信經營企業”“中國3.15誠信品牌”“中國綠色健康食品”“中國纖體護膚行業最具影響力企業”等。經核實,榮譽頒發機構“全國品牌認證指導中心”未在民政部門注冊登記,“中國國家質量認證評審委員會”屬于民政部公布的2021年第六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屬于對服務或產品進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2022年9月26日,奉化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并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寧波海曙星范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填寫病歷資料案
2022年8月4日,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依法對寧波海曙星范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其存在2022年8月3日未按規定填寫患者劉某病歷資料的行為。經進一步調查,當事人還曾在2022年4月1日因未按規定填寫病歷資料被該局作出行政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病歷書寫基本規范》《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有關規定,屬于未按規定填寫病歷資料的違法行為。2022年10月10日,海曙區衛生健康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并罰款3.8萬元的行政處罰。
象山一加一美甲店未取得執業許可證非法開展醫療美容案
2022年9月8日,象山縣衛生健康局根據投訴線索,依法對象山一加一美甲店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激光洗紋眉醫療美容服務診療活動。經查明,負責人徐某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情況下,于2022年8月27日在其店內為顧客開展激光洗紋眉,獲得非法所得400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三十八條、《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屬于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醫療美容活動的違法行為。2022年10月19日,象山縣衛生健康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器械、沒收違法所得400元、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慈溪麗美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案
2022年9月21日,慈溪市衛生健康局依法對慈溪麗美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其存在涉嫌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等情形。經查明,當事人于2022年9月8日使用未經注冊的外科執業醫師劉某從事美容皮膚科工作,未造成嚴重后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條、《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屬于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違法行為。2022年12月8日,慈溪市衛生健康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并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寧波鎮海璟媄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違反物價管理規定案
2022年11月1日,鎮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寧波鎮海璟媄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播放的廣告內容涉嫌違反物價管理規定。經查明,當事人為突出相關優惠活動的力度,吸引消費者購買相應產品,于2022年10月在經營場所一樓電子廣告屏中發布了含有“會員雙月卡,980RMB,原價:12160元”及“高級養膚半年卡,原價35840元,心動價3980元”等字樣內容的優惠信息廣告,而實際上當事人此前從未銷售過“會員雙月卡”和“高級養膚半年卡”,其所標示的原價在經營活動中從未實際發生過交易,也無法提供真實的依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屬于通過虛假價格比較方式提供服務的價格欺詐行為。2022年11月30日,鎮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并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余姚市簡格化妝品店未取得執業許可證非法開展醫療美容案
2022年11月16日,余姚市衛生健康局接到群眾投訴舉報,稱余姚簡格化妝品店開展玻尿酸注射。經現場檢查,發現店內有醫用紗布敷料、一次性注射器、Ⅲ型膠原蛋白培養基、醫用冷敷貼等物品。后查明,該店經營者鄭某某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情況下,擅自開展面部注射美容醫療美容項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三十八條、《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屬于未取得執業許可證非法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違法行為。2022年12月12日,余姚市衛生健康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另對在該店無證從事醫療美容服務的汪某某,作出沒收藥品器械、罰款7.6萬元的行政處罰。
寧波北侖星面容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醫療廣告案
2022年6月,北侖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寧波北侖星面容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開展現場檢查,查明當事人在北侖某小區的燈箱廣告中發布醫療美容廣告,宣傳“STARFACE星面容醫療美容,上門顧客可以贈送1次果酸/光子……”等內容,并且在電商平臺經營店鋪內上架“術唯可水光2ml”“半島超聲炮”及“果酸煥膚”等三款醫療美容項目,并在銷售頁面中以“①正品儀器②到院可驗”“牛奶果酸迪瑪絲緹刷酸 痘印粉刺 品牌授權機構”等文字和廣告圖片形式做宣傳推廣。經核對,當事人所發布的醫療美容廣告內容與當事人獲批的《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成品樣件均不一致。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屬于未經審查擅自發布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為。2023年1月11日,北侖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并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
寧?!?.29”妨害藥品管理案
2022年3月29日,寧??h公安局根據線索發現犯罪嫌疑人袁某向他人銷售并注射來源不明的肉毒素注射針劑,涉嫌妨害藥品管理罪。經查,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犯罪嫌疑人袁某以營利為目的在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師執業證書》的情況下,通過網絡渠道,從多個上家購買未經國家藥監局批準、來源不明的各類A類肉毒素注射針劑,并大肆發展下家代理,涉案網絡遍及全國多個省市,涉案金額巨大,目前該案已采取刑事強制措施4人,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海曙“5.5”妨害藥品管理案
2022年5月5日,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根據線索發現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向他人銷售并注射來源不明的肉毒素注射針劑,涉嫌妨害藥品管理罪。經查,2019年至2022年5月,郭某某以營利為目的在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師執業證書》的情況下,通過網絡渠道,從多個上家購買未經國家藥監局批準、來源不明的各類A類肉毒素注射針劑,并大肆發展下家代理,同時為他人提供注射服務,涉案網絡遍及全國多個省市,涉案金額巨大,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責任編輯:李安寧)